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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症儿童很少主动与他人对视,不爱与外界接触,犹如天上星星,一人一世界。因此,他们也被称作来自“星星的孩子”。9月22日,为规范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促进儿童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其中提到,通过应用“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表”等方法,为0~6岁儿童提供11次心理行为发育初筛服务。根据《服务规范》,初筛时间为1岁以内婴儿期4次,分别在3、6、8、12月龄时;1至3岁幼儿期4次,分别在18、24、30、36月龄时;学龄前期3次,分别在4、5、6岁时。
《服务规范》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初筛服务,为0至6岁儿童提供11次心理行为发育初筛服务。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复筛服务,定期统计辖区内复筛异常儿童数量及相关信息,汇总上报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规范》明确,由综合医院儿科、精神专科医院儿科、儿童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等具有孤独症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儿童孤独症诊断服务。由具有儿童孤独症干预康复能力的特殊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的儿科和有资质的儿童心理康复机构等承担干预康复训练,帮助孤独症儿童实现就近就便干预。
孤独症是发生于儿童早期的神经发育障碍性疾病,以社交沟通障碍、兴趣狭隘、行为重复刻板为主要特征,严重影响儿童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我国儿童孤独症患病率约为7‰。孤独症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治疗药物,主要治疗途径为康复训练,最佳治疗期为6岁前。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可不同程度改善患儿症状。(光明网编辑郝梦晗整理,资料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